据证监会10月14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对融券及战略投资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进行针对性调整优化,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
•融券端,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发挥制度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同时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穿透核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加强融券交易行为管理。
•出借端,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可以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调整,为突出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同时,证监会将加大对各种不当套利行为的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篱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对各种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罚。
证监会将持续强化融券业务监管,及时总结评估融券机制运行效果,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节,更好发挥融券机制的积极作用。
同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功能发挥,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
《通知》指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并对投资者融券行为加强管理。应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核查,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发现投资者交易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为其办理融券或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融券保证金比例提高自10月30日起施行,其他条款自10月16日起施行。
来看《通知》重点内容:
•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出借其获配的股票;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票的,应当通过非约定申报方式出借;
•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票的,不得与融券投资者或者其他主体合谋,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并对投资者融券行为加强管理。应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核查,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发现投资者交易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为其办理融券或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据证券时报,为何将融券保证金比例从原来的50%上调至80%?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融资融券制度本身具备逆周期调节功能,立足市场情况,继前期融资保证金比例下调后,对融券等制度进行阶段性调整优化,适度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适度限制战投配售股票出借,可以达到最优的政策效果。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在当前市场情况下,适度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有利于发挥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功能,促进融券业务平稳有序发展。此前今年9月8日,沪深交易所已将融资保证金比例从100%降低至80%,提升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为市场打开资金增量供应空间。
除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外,《通知》对于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票也进行了限制与规范。在业内人士看来,同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一样,对于战投出借加以适度规范限制,有利于更好发挥两融业务逆周期调节功能,促进股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