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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大股东一半“老赖” ,聊城临清农商行股东质量存隐忧

来源: 文化视界 2023-09-11 08: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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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聊城临清市天元轴承有限公司再度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执行标的金额55.76万元。今年4月份,临清天元轴承就曾被该法院两次执行,执行总金额在400万元左右。

  由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临清天元轴承已经多次登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磊也因此多次被法院出具限制高消费令。

前十大股东一半“老赖” ,聊城临清农商行股东质量存隐忧

  值得关注的是,临清天元轴承还是山东临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临清天元轴承在临清农商行的认缴出资额为2017.3087万元,持股比例3.4161%。

  记者注意到,临清农商行前十大股东中已有五家股东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存在被强制执行和限制高消费的情况,除了临清市天元轴承外,临清市首峰纺织有限公司、山东铁临物流有限公司、临清市中临特钢有限公司四家股东持有的临清农商行的股权均存在股权冻结的情况。

前十大股东一半“老赖” ,聊城临清农商行股东质量存隐忧

  除了前十大股东外,临清农商行前三十名股东当中,还有多家从事轴承和纺织行业的股东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银行更应该在选择股东时提高对股东的甄别能力,若银行股权大量被拍卖、冻结,则股权的不稳定性就会增加,从而对银行的稳健经营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

  实际上,为了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股权管理,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股东行为,有效维护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银保监会分别制定并出台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上述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股东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同时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名单的,禁止成为农商银行的股东等规定。

(来源:中信网)

[ 责任编辑:孙倩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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