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失踪,而且还有骗取贷款罪,担保人报案称其涉嫌骗取票据承兑,一个有伪造材料骗取贷款的企业是如何通过德州银行审核和考察并为其办理票据汇票的?其办理的400万汇票能否追回?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诚支行(下称德州银行)称,承兑人德州鑫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鑫康源生物科技)于2011年3月15日与德州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1承兑0318号银行承兑协议书,约定汇票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出票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9月15日期间。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兑协议第二条,出票人按汇票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作为保证金质押在德州银行,并经德州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为德州鑫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兑风险敞口2000000元提供担保,并于2011年3月15日签订了(2011)年德银承兑保字第0318号保证合同。
然而由于出票人失踪,德州银行垫付的200万带无法追回,因此,德州银行将鑫康源生物科技和德州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诉至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要求鑫康源生物科技偿还200万垫资款,德州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偿还为担保该笔承兑风险敞口而产生的200万元及垫资后所产生的利息;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负担。
企查查APP显示,2017年1月19日,鑫康源生物科技被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而且该企业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2013)武刑初字第15号载明,2010年9月15日至2011年6月27日,德州鑫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以德州鑫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缺少流动资金购买生产资料的名义,指使会计高某某采取修改单位账目报表的手段,由德州中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中立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先后三次从德州市某银行骗取贷款共计1000万元用于购买土地设施及偿还债务,后逃匿。德州中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代其偿还了全部贷款和利息共计10109912.58元。
对于德州银行追偿纠纷400万汇票一案,法院查明,2015年6月15日出具的证明显示本案因涉嫌骗取票据承兑,已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
此外,德州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已向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立案侦查,此案存在涉及经济犯罪的嫌疑,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诚支行的起诉,将此案的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媒体报道称,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支付规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剩余部分由承兑银行向出票人提供资金敞口服务。如果没有资本缺口,则是100%的承兑汇票没敞口了,银行需要支付的超额缺口属于敞口。
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的,向开户行申请并经银行同意承兑,保证在规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分两大类。一种是占有授信敞口的;另一种不是占有授信敞口的。
不占有授信敞口的,就是说10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就例如,某申请办理开立100万余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就必须存进100万余元作为保证金,在这个基础上金融机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这时,这一企业的目地就只取决于那100万余元保证金的利息收入(相当于延迟时间支付了)。
而占有授信敞口的,就是说务必先往银行办理授信额度,这时需出示有关质押、贷款担保,或资信评估优良的企业也是纯个人信用方法的。待授信额度审核后,再申请办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例如:金融机构给予某企业100万余元的授信敞口,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占比30%。申请办理开立授信额度项下银行承兑汇票100万余元,这时需存进保证金30万余元,剩下70万余元就是说占有授信敞口。
(来源:法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