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今日更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民生银行因存在十四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合计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以上处罚作出的决定日期为2023年8月2日。
对此,中国民生银行作出回应称,近日,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项处罚是基于2020年原银保监会对民生银行此前年度业务整改评估检查发现问题所作出的。
中国民生银行表示:“民生银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已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开展整改、严肃进行问责,并通过完善整改管理制度、规范整改工作流程、强化整改系统管控等举措,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民生银行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风险合规管理水平。”
(来源: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