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潍银保监罚决字〔2023〕48号显示,潍坊昌乐乐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于2023年6月28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企查查显示,昌乐乐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10-31,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昌盛街与方山路交叉口东北角,法定代表人为韩广晓。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来源:态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