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桐庐恒丰村镇银行因存在“一、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二、员工在本网点代理客户开立定期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存款账户”两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浙江监管局罚款60万元。
此外,葛忠明因是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监管予以警告。
天眼查显示,浙江桐庐恒丰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恒丰银行为该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40%。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