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给予警告,并处300000元罚款。
梳理发现,此前该行曾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40万元。
2020年12月初,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40万元。同时,时任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董事长韩奎成、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肖艳华对上述行为负责,分别被罚1万元。
企查查显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韩奎成,注册资本为184455.412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700165696878D,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农圣东街1619号,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
(来源: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