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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信托产品逾期最新进展:监管认定投后管理履职不到位

来源: 文化视界 2023-07-03 08: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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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信托筑地D015计划”延期兑付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有投资者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银保监局”)针对兴业信托一产品下发了《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以下简称“调查意见书”),意见书指出,针对投资者举报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信托”)的违规问题部分认同,包括在“筑地D015”项目中,兴业信托存在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分值设计不合理、对股权项目底层资产管控力度较弱、投后管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并将依法处理。

此前,中国房地产报曾就兴业信托产品存在的一系列相关问题做过深入调查报道,详见《兴业信托旗下产品连续“暴雷”引发安全质疑》。

产品“暴雷”迟迟无法兑付

兴业信托产品逾期最新进展:监管认定投后管理履职不到位

2021年4~5月,182位投资人分4期购买了由兴业信托发行的“兴业信托-筑地D015(旭辉杭州新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D015信托计划”),总金额4.5495亿元。

按照计划,“D015信托计划”在2022年10月到期并完成兑付。到了2022年11月2日,兴业信托发布了《兴业信托·筑地 D015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信息披露公告》,宣布“ D015信托计划 ”展期2年。“D015 计划 ”计划中,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对赌回购方之一。

2022年10月底,兴业信托向投资人选择“D015 计划 ”将展期,但投资者们并不认可,一位投资人表示,兴业信托方在未召开受益人大会的情况下单方面和旭辉签了一个展期方案。

2022年11月21日,兴业信托再次发布公告称,杭州旭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旭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股权转让,构成实质性违约,兴业信托决定对信托计划交易对手杭州旭辉和旭辉集团采取相应措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此后,兴业信托正式公布了展期方案,拟对“D015信托计划”项目展期两年,自2022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债务人杭州旭辉承诺按照六期时间偿还债权,第一期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还款金额为1000万元;第二期为2022年11月2日-12月31日,累计还款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以此类推至2024年10月20日还清剩余债务本金及所有利息。

兴业信托此举引发投资人强烈不满,投资人表示,兴业信托是因为不履行项目资金监管账户责任,内部风控不严,才导致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兑付和展期的情况。

不过,投资人表示,上述展期方案公布之后,兴业信托总共偿还2000万元后就未再执行。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两次信托利益分配公告,截至目前,“D015信托计划”兑付金额为1987.88万元。

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违规情况

兴业信托产品逾期最新进展:监管认定投后管理履职不到位

2022年12月,多名投资人向福建银保监局实名举报兴业信托,称其在信托产品经营过程中存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分值设计不合理、对股权项目底层资产管控力度较弱、投后管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此后,福建银保监局组成调查组,对兴业信托发出《调查通知书》,调阅相关业务档案,并向相关人员核实情况。

目前,福建银保监局就投资者举报的相关问题寄出了《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以下简称“调查意见书”),分别作出了回复。

调查意见书指出,兴业信托存在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分值设计不合理、对股权项目底层资产管控力度较弱、投后管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兴业信托投资人也反映,兴业信托作为受托人,既未查封冻结交易对手任何股权、资产、账户,又未申请相应的财产保全,使得投资人的投资处于完全失控状态,完全未履行受托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调查意见书还指出,兴业信托工作人员张某某向部分投资者出示其自制的《兴业信托在售产品清单》,其中筑地 D015 信托计划“设定对赌,确保投资者收益”表述不严谨;兴业信托工作人员罗某、张某某、侯某某与部分投资者微信交流时,对于筑地D015信托计划收益率的表述不完整、不严谨。针对上述问题,福建银保监局将依法处理。

福建银保监局还提到,调查发现,兴业信托经营该信托计划时,存在对股权项目底层资产管控力度较弱的问题;兴业信托部分销售人员对明股实债的理解存在偏差且向部分投资者宣称该信托计划明股实债,该公司培训管理存在疏漏。此外,兴业信托已监测到SPV公司回款异常且持续未达标,应知晓SPV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存在投后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

投资者在举报信中反映,兴业信托隐瞒兴业银行18亿元开发贷、旭辉集团财务状况等事项,信托计划到期后未及时披露。对此,福建银保监局指出,经查,“筑地D015”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多次触发A类对赌条款,表明信托财产可能面临风险,兴业信托在项目存续期间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标的股权触发对赌条件的情况、未披露前期未行使回购股权权利的充分理由以及后续兴业信托要求杭州旭辉回购股权但其未履行回购义务的具体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到位问题。

目前,受托人兴业信托已先后两次召开“兴业信托·筑地 D015(旭辉杭州新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与投资人就《关于兴业信托·筑地D15(旭辉杭州新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后续清收处置方案》(以下简称“处置方案”)进行商讨,处置方案中,兴业信托提出通过采取诉讼、查封相关公司账户、股权等各种强制措施,通过司法程序主张债权人权益,保全受益人资产,清收旭辉集团、杭州旭辉及关联人的回购款项或相关资产,最终达到清偿本信托计划的本息、保障和维护全体受益人利益的目标。

最终经过投票,90%以上的投资人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举报函问题,记者致电兴业信托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其回复表示,“投资人向监管部门投诉我公司旭辉项目后,我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全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吴若凡

[ 责任编辑:于雅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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