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对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查,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020年12月进行名称、股东变更。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称,原股东未将交接前业务档案、人员档案等资料转交给新股东;变更后,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亦未针对前期业务建立或补充档案。2020年6月至调查日,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没有2020年6月以前的业务档案、人员档案,亦未对档案进行管理和保存。上述事实,有调查事实确认书、公司提供的相关说明、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山东银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于上述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的行为,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0.5万元。
爱企查显示,诺诚保险代理(济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营范围包括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