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6月5日山东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养老山东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处罚款20万元。此外,高文东作为时任太平养老山东分公司保险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
处罚信息显示,经查实,2021年以来,太平养老山东分公司部分险种存在实收保费低于费率浮动下限、不同年龄段使用同一费率、保费浮动无依据、保费与年龄出现倒挂、通过约定生效日预收保费的形式变相开展长期业务的问题。
对于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太平养老山东分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太平养老山东分公司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十五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据公开资料显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6日,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20层,法定代表人为孙辉,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保险业务。(来源:凤凰网山东 国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