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银保监罚决字〔2023〕44号)显示,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2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和泰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提供的会计凭证向和泰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银保经理孙某某、马某某发放佣金共计24.77万元,其中的24.68万元发放后进行二次分配,相关财务数据、业绩数据不真实。
上述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和泰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被处罚款十二万元。
同时,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滕金市对和泰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两万元。
爱企查显示,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14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778号中央商务区3号楼1105室,法定代表人为滕金市。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