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圈那些西装革履、高薪待遇的高光身份,让很多人心生向往,但身处“内卷”漩涡的中心,背后的艰辛是外界无法想象的。
昔日基金经理因何自尽?
昔日基金经理李某凯自尽,愿逝者安息。
李某凯为何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生命?自杀的背后,究竟有何隐情?
据“财新”报道,李某凯之前在中银基金投资专户担任经理,自杀原因是因为几年前被人指控卷入债市利益输送案,但可能存在冤屈,一并流传出来的还有李某凯的一封自白书,他否认相关指控,并称在他“死之前”要让肇事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财新”进一步透露,此案涉及2017年席卷债市的丙类户利益输送“515”案。这篇控诉信中将肇事者指向了蔡某宏,李某凯是2019年因蔡某宏而卷入此案,不得不从所在机构离职,后被监视居住......
李某凯公开查到的资料并不多,距离目前最近报道关于李某凯的信息是2019年5月,他出席的中信期货·金融期货下午茶活动,当时李某凯以中银基金专户投资经理的身份进行了主题演讲,演讲主题是《对于目前国债期货市场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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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基金网显示,蔡某宏是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2007年加入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担任客户经理;2008年加入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担任投资经理。2010年进入浦发银行资金总部任职投资团队主管;2014年担任上海华信证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负责固定收益投资、承销及交易等;2016年11月,蔡某宏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5月末开始,开始担任汇安丰融混合A/C、汇安嘉汇纯债债券A的基金经理。
不过,仅任职不到半年,2017年11月29日蔡某宏突然离职,任职回报在2.3%-4.2%之间。
截图来源:天天基金网
至于李某凯与蔡某宏,曾在2021年12月二人同时出现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事指定管辖决定书上,其内容显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蔡某宏、陈某、王某、秦某廷、李某凯、张某明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指定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上述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
图源:裁判文书网
“丙类户”,曾经的债市“黑洞”
回到李某凯事件上,根据上述媒体的报道,背后牵出了曾经轰动全国的债市“丙类户”利益输送案。
据了解,银行间债券市场账户当时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账户主要为商业银行、乙类账户主要为券商、基金、保险等非银金融机构,丙类账户是由一般公司(非金融机构法人)开设的账户。在这条利益输送链中,“丙类户”是其中的核心。
“丙类户”常见的操作手法是,由金融机构中的债券交易者把某只债券低价卖出,直接或间接让自己控制的“丙类户”公司买入,然后“丙类户”再按市场价格把低价买入的债券卖出去,从中赚取利差。
此前,由于“丙类户”众多、监管穿透困难、其背后的利益链较为复杂,一度成为利益输送、中饱私囊的所在。从已曝光的债市利益输送案件来看,不论是债券市场的一级市场、一级半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都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2019年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两则刑事判决书。两起案件都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将原本属于金融机构的利益输送给“丙类账户”,并由个人私分。
第一个案件的4名被告人是,原海通证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杨洋、原人保资产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谢东辉、原交通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交易员冯坚、原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承销发行处处长王华。
2007年到2008年之间,杨洋、谢东辉、冯坚、王华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金融机构的利益输送给“丙类户”唐纺公司、泰慧公司后,由个人私分。四人职务侵占数额共计8024.46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杨洋、谢东辉、冯坚、王华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5年6个月、5年、两年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共85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当日披露的另一个案件也是同样的手法。
2008年至2010年间,原中航证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张蕾、原榆次农商行债券交易员王晓勇(后分别担任财通证券固收部投资经理张蕾、山西阳曲农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将1398.06万元的利益输送至“丙类户”唐纺公司、泰慧公司。
法院审理认为,张蕾与王晓勇均构成犯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3年。
判决书显示,2007年下半年,梁某与赖某预谋,由赖某成立“丙类户”公司,梁某介绍债券市场交易员,利用交易员从事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的职务便利,与赖某控制的“丙类户”合作进行债券交易,共同谋取利益。
此后,梁某与杨洋预谋,利用杨洋担任海通证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从事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的职务便利,通过梁某将属于金融机构的利益输送给赖某、王某控制的两家“丙类户”公司,由个人私分。
自此,这条利用“丙类户”参与利益输出并非法套利的链条便建立起来,成为相关人员在债券市场大发横财的“黑洞”。
2013年开始,债券市场爆发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债市“打黑”风暴,多位业内大佬落马,多条利益链条陆续浮出水面。
2013年4月,万家基金的基金经理邹昱和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杨辉被调查,随后一连串债市资深从业人员相继“落马”。国信证券和宏源证券两大券商的数名债券业务骨干曾接受警方调查,包括在业内被称为“债券女王”的孙明霞和宏源证券总经理胡强、副总经理周栋被查的原因同样和债券交易销售违规有关。债市监管“打黑风暴”就此被推上了顶峰。
神秘销声匿迹5年、原招商证券债券销售交易部负责人马某伦落马背后的故事,也在2020年7月被公开。据裁判文书网,2006年11月至2011年5月期间,马某伦与王某华经事先预谋,利用马某伦担任招商证券债券销售交易部负责人,从事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及掌握市场资源、借用招商证券信用等职务便利,采用欺瞒申购、代持等手段,将29只银行间债券交易获利输送给六家丙类户公司,总金额达人民币2.74亿元。2015年,马某伦被司法机关批捕。
据“搜狐财经”此前报道,2013-2016年间,有超过30人涉及债市利益输送案,少则千万级多则上亿。“丙类户”作为“债市风暴”的重点领域,此后被监管部门逐步清理,近两年,这类案件几乎已经消失在公众视野。
2014年2月份,央行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的细则,明确规定银行理财产品应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要求这些产品与所投资产一一对应,独立交易,且由第三方托管。新规与此前的不同在于,非金融企业投资者只能通过做市商报价,连续报价、点击成交,不再是一对一询价的协议交易,由此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
近年债券圈暴露出的问题主要包括:私募债券交易存在利益输送、暗箱操作、集中接盘等。对此,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称,这都属于行业监管难以防范的“潜流”,对这些问题,一方面是要强化监管制度建设与执法力度来予以打击,另一方面就是要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来让市场对之进行充分的风险发现、识别与选择,以促使行业规范水平的提升,此外,还要加强职业道德和操守教育与监督,提升藏掖人员的从业道德来解决债市中的灰色地带。
中银基金债券类产品占“半壁江山”
成立于2004年的中银基金,是一家老牌“银行系”公募基金,大股东为中国银行,持股83.5%,二股东为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持股16.5%。
背靠中国银行,中银基金有着天然的优势,可以和银行共享高净值客户,解决资金募集来源问题。
不过,中银基金规模增长却相对迟滞。2019年末,基金规模为3818.5亿元,到2022年四季度末的4191.8亿元,四年规模仅增加300多亿元,排名从12名掉到22名。
从产品结构来看,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中银基金债券型产品规模为2171亿元,占据中银基金整体规模的“半壁江山”。不过,规模占比如此大的债券型基金业绩并不佳。
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中银基金债券型产品近6个月、近1年、近3年业绩为2.19%、2.56%、8.75%,仅6个月债券型产品高于同类平均的1.68%。
作为中银基金固收类产品中的“明星”基金,中银添利债券A目前由基金经理陈玮管理,该产品2013年2月成立,至今已有10年之久,成立来收益率为86.52%。近1年、年3年收益率分别为1.81%、9.54%。
图源:天天基金网
陈玮有13年证券从业经验,基金管理近7年,目前管理的基金有8只,总管理规模为208.45亿,主动管理基金规模为208.45亿,其中单独管理的固收类基金有6只,总管理规模为190.60亿。
多年的投资经验使得他的大类资产配能力尤为突出。在陈玮看来,如何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力争使产品在不同情形下均能获得稳健收益,对固收类产品的基金经理来说至关重要。
虽然背靠中国银行,有着诸多优势。不过,基金公司还需要靠业绩来说话,才能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毕竟,投资者只愿意为业绩“埋单”。
基金经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严格的业绩考核下,基金经理需要面对来自市场、同行、公司、投资人各方面的压力,导致基金经理不敢有丝毫松懈。在熊市亏钱面对投资人的声讨中,基金经理压力山大。一旦压力没有渠道排解,极有可能演变为惨剧。
但愿金融圈自杀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来源:独角金融 高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