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分局对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金乡支公司(下称“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存在虚构保险合同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间,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某等人虚构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保单9份。
针对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的虚构保险合同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分局对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罚款3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新业务2年。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农民收益、稳定农产品价格,让蒜农有了“定心丸”,大蒜主产区山东推出了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每年6到8月份,由当地监管部门监测大蒜价格,当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对跌幅部分进行相应赔付,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生赔付。
2018年,山东省委、省政府还曾发出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山东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大蒜列入其中。山东济宁金乡因势利导,建立完善了“政府补得起、农民拿得起、公司担得起”的保费补贴制度,并于2017年实现了大蒜全覆盖。
2019年年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印发了《山东省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条款》、《山东省蒜薹目标价格保险条款》通知,对大蒜、蒜薹目标价格保险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从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和保费、保险期间、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方面做出明文规定。(戴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