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2019年4月13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车险投保人实名制缴费及投保短信认证工作,而潍坊车主宫先生车辆丢失后,竟然被别人违规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潍坊分公司投保车险数年,对此,保险公司称自己无责任。
数年前,宫先生的车辆被熟人开走后杳无音讯,直至2022年才通过相关渠道辗转找回。因已购置新车,他便考虑将保险等各类手续补齐,把车子售卖掉。但宫先生补缴车险时却发现,这么多年车辆竟然一直缴纳车险,可他从未收到任何信息通知。
“投保实名制了居然还能不通过车主买保险?”出于对自己车况的担心,宫先生来到车险缴纳单位潍坊人保财险,要求查询车辆的出险记录,但潍坊人保财险却拒绝了宫先生请求,理由是他并非保险合同本人。
宫先生后经了解得知,有一名孙某于2017年开始在潍坊人保财险缴纳车险,初次缴纳时凭借的是一份“车辆转让协议”。不过签署该转让协议的却非宫先生本人,而是另一个同名同姓的“宫某”。姓名虽一样,但身份信息则不同。
宫先生为此多次与潍坊人保财险交涉,但保险公司方面一直没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后致电多个相关部门,也都没有实质性答复。因此,宫先生质疑,潍坊人保财险在审核及系统程序上存在明显漏洞,怀疑有保险公司的内部人员进行暗箱操作。“不然如何仅凭一张同姓名的身份证就能将真假车主偷梁换柱?”宫先生说。
对于车主宫先生的质疑,记者至潍坊人保财险进行采访,潍坊人保财险方面表示,保单按照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与《车辆转让协议书》等材料办理,保险公司无权查询车辆信息及车主信息,公司已尽到了车辆承保程序中保险人的审慎审查和注意义务,该车辆保险单的签发合法有据。
记者查询了解到,山东省银保监局发布的《山东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及投保短信验证实务要点》(试行)第四条,投保人与车主不一致时,保险公司应当查证投保人与车主的关系,留存相关证明,审慎评估投保人与车主的关系。
随后,记者赶赴潍坊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采访。工作人员看过相关材料后却表示,这种事件时有发生,各保险公司业务或者代理人员为了抢单,便会凭借简单材料快速入保。
记者也就此事采访某保险公司业内人员,其表示,自车险实名制后,原则上执行“谁的车、谁投保、谁缴费”的政策,非车主本人投保,需要车主和投保人、缴费人提供关系证明,然后带上各自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录音和录像。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要对缴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对,要保证缴费信息与投保人的信息保持一致。“而且在大数据时代,核实相关信息并不困难,保险公司连车主都没有查证,这已经违反了相关保险法规,属于违规投保。”该业内人士表示。(来源: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