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山东分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紫金财险山东分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一是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聘任未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或同等职权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孙某实际行使济南中支业务、财务等重大事项的审批权,实际履行济南中支主要负责人职责;二是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聘任未获得监管部门核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潘某某实际履行临沂中支主要负责人职责;三是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聘任未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或同等职权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聂某某实际履行潍坊中支主要负责人职责。
上述事实,有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任职分工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相关单据审核记录、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山东银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上述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紫金财险山东分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10万元。
爱企查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位于济南市。经营范围包括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