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高传星,注册资本330209.7535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87-1号,所属行业为其他货币银行服务,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保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监会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并经上级机构授权的业务。
企查查显示,东营银行存在24项自身风险、49项关联风险、133项历史风险,还曾涉法律诉讼184起,司法案件121起,有裁判文书记录134条,案件总金额为3645.27万元,该行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4.52%,涉案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案件最多。
此外,该行还曾遭受6次行政处罚,罚款总金额超190万元,其处罚原因包括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资料;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等。
近年来,银行在改革中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成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是东营银行却在体制机制上存在不少问题。银行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其管理的银行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但从上述违规行为来看该行法定代表人高传星的工作能力还有待考究。希望当地监管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及时进行整顿。
(来源:搜狐号生活之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