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银保监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
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因收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之外手续费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青岛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青岛银保监局于今年开具的第一批罚单。
违规收取合同约定外手续费
日前,青岛银保监局官网披露2则行政处罚信息。
因违规收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手续费,青岛银保监局对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聂丽娟给予警告并罚款。
图片来源:青岛银保监局官网
从违规违法事由来看,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被指存在违规收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手续费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
图片来源:青岛银保监局官网
此外,聂丽娟作为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对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收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手续费一案承担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均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四条。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七十二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其中,第七十二条要求,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索取、收受保险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酬金、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保险代理业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此次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共计被罚2.5万元。
保险中介乱象亟待解困
爱企查显示,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诚信达”)成立于2003年,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2号1号楼1901户,注册资本200万元,徐慧为其法定代表人。
青岛诚信达经营范围包括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24处分支机构。
保险代理手续费即保险佣金,指保险代理人依据保险代理合同,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依法向保险人收取的劳务费。保险佣金只限于向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
近年来,保险行业在总体业绩规模和分支机构数量上飞速提升,已成为我国金融业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与此同时,独立第三方保险中介市场也借此得到充分发展。
但是,当前保险中介市场还面临专业化水平较低、违法违规行为频发等挑战,不少机构被指为“小散乱差”,且因管理不严及业务不够规范等诸多问题在罚单中屡见不鲜。
据统计,2022年各地银保监局注销或拟注销逾2000家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中介市场“大浪淘沙”之下,亟待稳住定力。
事实上,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码保险中介清虚治乱力度。去年6月,银保监会中介部下发《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多散乱”问题整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清理、清退“无人员、无场所、无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的保险中介机构、对分支机构管控失序、存在“加盟”“挂靠”等行为的法人保险中介机构及其相关分支机构。
深圳银保监局2022年下发《关于推动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出要用三年时间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培育一批高素质保险专业中介公司,开创深圳保险中介高质量发展格局。
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有必要从专业技能、业务规模、服务内容、履约情况、客户投诉与满意度以及受到违规处罚频次等维度共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业自律和评价体系,推动保险中介行业在“量”的基础上真正实现“质”的转变。(来源:齐鲁财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