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并挪用于兑付借款人本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0万元。
临银保监罚决字〔2022〕31号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并挪用于兑付借款人本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临沂监管分局于2022年12月29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资料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成立于2016-07-21,营业场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北路4号环球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3层,负责人为王光明。经营范围包括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人身险和财产险(航意险及替代产品除外);其上级行在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办理的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来源:头条号@态度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