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密集公布大批罚单,广发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吃下13张。其中,广发银行作为当事人被罚款3484.8万元,违法行为涉及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等。此外,12名广发银行时任部门负责人同时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1万元至9万元不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罚决字【2022】12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管理其他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9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484.8万元的处罚。
夏金(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电营管理部总经理)、顾佳伟[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电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苏荣华(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决策管理部征信合作初级主任)、刘艾珊(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决策管理部数据合作初级专家)、李珩(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规总监)、李怀根(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黄惠亮(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及流程管理部总经理)、洪文健(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秦莹(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中心主任)、罗佳(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银行部总经理)、蔡粤屏(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信贷部总经理)、张华(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及私人银行部总经理)等12名个人,则因各种原因被除以罚款。
罚款金额最高的,为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规总监的李珩。其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四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9万元。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