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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李辉通过高额发放薪资套取费用,被罚4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12-14 1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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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李辉因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通过高额发放银保客户经理薪资套取费用一案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李辉警告并罚款四万元。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09-11-04,负责人为马海涛,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11-12层,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阳光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李辉通过高额发放薪资套取费用,被罚4万元(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 责任编辑:姚奕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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