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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安诚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被处罚

来源: 文化视界 2022-06-15 09:22:3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对其处应补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金额为4537.47元;对应补扣补缴税款,决定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金额为8141.65元。

据文号济南税稽罚〔2022〕15号,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18年12月售出卡单式宠物险192张,合计金额13848.00元,计入“预收保费”科目,因客户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激活卡单,未将上述收入计入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该单位2018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95份,合同总金额4173134.00元,2018年签订购销合同109份,合同总金额3766730.60元;2019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39份,合同总金额2680006.00元,2019年签订购销合同11份,合同总金额460764.81元;2020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47份,合同总金额2758625.48元,2020年签订购销合同10份,合同总金额853000.00元;2018年签订房屋装修合同3份,合同总金额292609.00元,2019年签订房屋装修合同1份,合同金额48000.00元;2018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份,合同总金额1264047.45元,2019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1份,合同金额540000.00元,以上合同均未申报缴纳印花税;该单位2018年3月向员工发放元宵节实物福利3015.00元,、2019年3月向员工发放妇女节实物福利4594.20元,2019年6月向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茶18000.00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为员工在饭店按统一标准订购午餐,合计支出554603.00元,以上福利未按规定合并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因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安诚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被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对其处应补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金额为4537.47元;对应补扣补缴税款,决定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金额为8141.65元。

因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安诚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被处罚

资料显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08日,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7号齐源大厦,法定代表人为王军伟。经营范围包括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来源:一点资讯山东)

[ 责任编辑:于雅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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