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
潍坊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及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00万元。
资料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成立于1989.07.15,注册地位于潍坊市坊子开发区凤凰大街与郑营路路口西南角沿街商业房(盛世商务大厦1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张晓阳。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等项目。(凭金融许可证开展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