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聊城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清市支行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5万元。
聊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聊银保监罚决字〔2021〕31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清市支行违反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聊城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5万元。另据聊银保监罚决字〔2021〕32号,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孟凡强对机构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聊城监管分局对其给予警告。爱企查资料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清市支行成立于1997.01.02,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温泉路中段,法定代表人为孟凡强。经营范围包括按照金融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