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竟取出了假币,这事听着是不是有些天方夜谭?根据央行辽源市中心支行日前披露的一则处罚信息,因对外误付假人民币给客户,某国有行辽源分行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来源:央行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央行辽源市中心支行作出该处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指出,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