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参加人员为直系血亲以及三代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
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结婚想邀请同学、闺蜜、朋友参加,却不符合规定。结婚是人生的头等大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一辈子就一次,想邀请好友一起庆贺,这样规定是否过于死板呢?
婚宴标准:农村不超过460一桌,城区不超过660一桌;烟不超过2盒、酒不超过2瓶,每盒烟不超过25元,农村每瓶酒不超过60元,城区不超过100元。
这就要所有基层干部辛苦一下了,每次碰到辖区内有办喜酒的时候,上门扫描烟酒的价格,不符合规定的撤下去,重新再买?这样的标准执行起来非常困难,无疑会加重基层一线干部的工作。
彩礼控制在6万元以内,婚丧事随礼不超过200元,非亲属0礼金。
这个其实大家都非常支持,也是受“高价彩礼”之苦久矣。但是这样又很矛盾,我不要高价彩礼,甚至不要彩礼,就是不想把女儿嫁给你家,这个怎么破?或者我就要10万彩礼,你去举报吧,举报之后呢?都成仇人了,年轻人还能再结婚吗?社会风气需要全民参与才能破解,一城一地真的很难,看看央媒多次呼吁抵制“天价彩礼”,效果微乎其微。还有非亲属0礼金,农村人想,那就算了,不去凑热闹了。
丧事:严禁私办、严禁偷埋土葬、严禁隆丧久葬、严禁大摆宴席、严禁建墓立碑
丧事讲的就是热闹,送亡人最后一程,希望他在那边不孤单,一般都会办得热热闹闹、体体面面,就是对亡人最大的悼念。如果依照这个标准,确实显得有些清冷。当然移风易俗,只要本地百姓觉得好就是好。
针对菏泽成武县此次出台的“指导标准”,央广网特约评论员发表了如下评论——
治理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本是好事,但如此具体细致甚至到了教条的地步,显然过头了。若新人想请同学、朋友参加婚礼,难道就不合理、就该被禁止吗?如果主人家经济条件不错,请客人们喝点好酒有什么问题?办丧事本就是民事、私事,谈何“严禁私自办理”!如果违反了规定是否要被处罚?处罚的依据又是什么?
事实上,早在2016年菏泽成武县就已发布类似的“指导标准”,也规定了喜事参与人员限于血亲及近姻亲,且“严禁超范围接待”;丧事“提倡随礼不坐席”“严禁偷埋土葬”等。可以看得出当地治理红白喜事中一些不正之风的决心,但这并不代表就可以不顾法理、人情和常理。
这些看似细化以便于执行的“指导标准”,脱离实际甚至有不近人情之嫌,反而容易在执行过程中沦为形式主义,最终停留于纸面而被废用。更重要的是,这是对人们正常生活的粗暴干扰,这种典型的“好心办坏事”也是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
大到中央文件小到村规民约,各方面工作都要在法治轨道内推进。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专门文件,对彩礼婚俗等不良习俗、不正之风开展治理,全社会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呼吁改革也早已是共识。可以说,移风易俗既是形势,也是趋势。民风民情是长期形成的,移风易俗也要在法律范围内考虑实际情况和群众感受,更应重视并珍惜百姓的理解与支持,将共识凝聚为合力,用依法依规、理性平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和措施,摒弃剑走偏锋、一劳永逸思维,将好事真正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