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时表示,《指导意见》发布后,参保人可以享有五大红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即是围绕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连续参保的激励和限制措施,以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大到了近亲属。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8月1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
“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 黄华波表示,《指导意见》不仅延续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还进一步优化了共济政策,放宽了共济范围。新政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黄华波解释,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需要强调的是,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此外,共济地域进一步扩大,今年年底之前力争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
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参保
同样放宽的,还有对户籍的限制。
《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等措施。
为什么要放宽户籍的限制呢?黄华波解释,这可以让异地就业、异地务工、异地居住和上学的群众和孩子们可以更好就地参保,从而更好就地就近就医购药时方便医保报销。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积极推动这项工作,绝大部分城市已经取消了参保的户籍限制,群众持居住证或者满足一定年限以后就可以在常住地参保。目前,只有极少数的超大城市还没有放开户籍限制。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20%
大病保险,是指因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的费用进行补充报销,其最高限额各地不同。
《指导意见》提出,自2025年起,若当年没有使用过医保基金报销,那么下一年度,可以适当提高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以济南市为例,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40万元。按新政计算,2025年参加医保且零报销的居民,2026年大病保险的报销限额将上升,不低于40.1万元,并可逐年累加。
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司长樊卫东表示,按新政计算,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地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40万元,那么激励机制“奖励”后可以提高8万元,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是48万元。
对断缴保险增加变动等待期
全国的固定等待期为三个月,此次新政并增加了变动等待期。
《指导意见》规定,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连续参保者,每多断保一年,得在三个月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加一个月变动等待期。也就是说,断缴的时间越长,重新参加医保后,需要等更久才能享受报销。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需至少等待6个月。
“考虑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指导意见》还提出,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樊卫东建议,为维护个人医保权益,每个人都要积极按时参保缴费。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