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归仁连锁超市抢货、欠薪等问题经报道后,引发不少市民关注。近日,多位市民反映,山东归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归仁生物”)以招聘城市合伙人的名义与上百位消费者签署净水器分销协议,并承诺按月“返息”,如今已联系不到相关负责人,现已向公安部门报警。7月29日,记者联系到济南市槐荫区西市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已记录了报案人员的投诉情况,因该公司旗下多个办公地点涉及济南各个区,至今还未明确具体的管辖单位,未立案。
对此,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宗艳表示,该协议基本符合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并许之以高息回报的常见情形,或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投资后承诺每月“返息”,市民称今年7月初出现异常
“我相继投了25万元,我孩子投了20万元,我了解到周围还有人投了300万元以上。”今年60岁的吴先生表示,自己和家人还有朋友“投资”了归仁生物的项目,自从7月中旬归仁超市接连倒闭、欠薪,现下已联系不到负责人,怀疑被诈骗。
吴先生回忆,2018年经朋友介绍自己接触到归仁生物,当时一次性“投资”了10万元。“那时候返利比较高,每个月能收到1500元的“返息”,后来“返息”尽管降到了10%,但每月我都按时拿到了钱,于是去年4月和今年1月将自己手头的资金加上刷了信用卡又陆续存了15万元,一共是25万元。本来7月初该领钱了,业务员和我说需要晚两天,直到这个月中旬看到了媒体对归仁超市倒闭的报道才意识到公司可能跑路了。”
同样,市民李芳(化名)告诉记者,因母亲经常去经二纬六的归仁超市采买,一来二去经业务员介绍也签订了协议书。自2021年开始,母亲已累计签署了三份合同,期限半年到一年不等,共计50万元。“7月初的时候,我们听说归仁超市的账户被银行查封,业务员在群里发消息说让老人们先别着急,15天到20天账户会解封,后来7月中旬我们看到媒体对归仁超市的报道,才得知归仁公司可能出现问题了,事发后,我们至今联系不上公司负责人。”
记者探访归仁超市经二纬六路店,门店已关门。
以购买净水器的名义签订协议,一度让老年人继续“存款”
据李芳介绍,归仁生物以购买净水器的名义与消费者签署了购销合同,也就是母亲所说的“投资”。根据吴先生提供的协议书显示甲方为归仁生物,甲方为立足市场面向社会招聘城市合伙人,乙方经了解后自愿成为甲方的城市合伙人。条款中写道:甲方运营的净水器零售价为1万元/台,乙方自愿消费人民币20万元购买公司净水器20台,作为自己消费或者推广专用。乙方签订协议后,每个月(次月起)协议签订之日可以从甲方处领取2000元作为宣传酬劳,累计领取十二个月。
市民与归仁生物签署的协议书(受访者提供)
吴先生表示,协议签订后并没有净水器成品,每个月的宣传酬劳就是“返息”。“因连续几年每月都能按时领到钱,一传十十传百逐渐形成口碑,签协议的人也越来越多。”吴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归仁超市发展起来之后,根据‘投资’数额每月不仅可以领到10%的‘返息’,每年还能领取10%的购物卡,平时买日常用品十分便利,每个月的‘返息’可以直接去经二纬六的归仁超市找财务领现金,也可以联系业务员微信或者银行卡转账。”
宣传新项目呼吁市民投资
有市民认缴了股份(受访者提供)
根据李芳提供的“归仁VIP客户群”的聊天记录显示,群内共有500人。“今年6月中旬的时候,业务员还在群里发了归仁生物要和云南鹤庆县合作水果项目,呼吁大家继续参股,5万-10万元一单,每月利息最高1500元。”吴先生告诉记者,“归仁超市出现问题之后,群里业务员告诉老人只是暂时的,还忽悠大家进行二次集资帮助公司东山再起,不少老人轻信了,后来相关负责人又在群里呼吁我们过去修改合同,想把之前返给我们的利息和福利抵消掉,大家才意识到被骗了。”
律师称归仁生物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据天眼查显示,山东归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石姓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61%,也是山东归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被他人起诉。
吴先生告诉记者,7月22日,自己和群友们已到公安部门进行了报案。7月29日,记者联系到槐荫区西市场派出所。工作人员称,“目前派出所记录了相关报案人员的投诉情况,因该企业的单位注册地不在辖区内、办公地点又遍布济南市区,至今还未明确具体的管辖单位,未立案。涉众的集资类案件管辖权不在派出所,可以咨询槐荫区公安分局的经侦部门。”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拨打槐荫区公安分局电话,一直未接通。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宗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4个典型特征,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不特定性。归仁生物以出售净水器的名义与消费者签订协议,基本上符合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并许之以高息回报的常见情形,或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一般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