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对青岛飞宇泰和弘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信息显示,接2023年森林督查二期违法图斑(图斑编号:317),发现在黄岛区藏马镇贺吉沟村有0.1212公顷的林地被毁坏,经现场勘验,毁坏林地位置在藏马镇丁家松园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青岛飞宇泰和弘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24240元。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飞宇泰和弘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钱家山路287号,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柳尧红。
公司经营范围为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等。
林草兴则生态兴。近年来,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锚定科学绿化目标,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以“三山九水”生态规划为引领,坚持在“保存绿、增新绿”上下功夫,加快建设和谐自然的美丽新区。
此前,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曾对多家毁坏林木、林地企业进行处罚。
其中,青岛帆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的徐家大村大涨山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因涉嫌占用市县级公益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风电输电塔基础施工,被罚款11240元;青岛隆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林地毁坏,被罚款27280元并没收非法开采的价值5268元的矿产资源。
一片林地能否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如何利用,都应遵循法律规定,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如若随心所欲、率性而为,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红线而不自知。此次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植树节到来之际,对毁坏林木、林地企业进行处罚,也是对企业避免触碰监管红线的警示。
(来源:凤凰网青岛 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