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邹平一小区物业张贴的《通知》引发热议。
滨州邹平长山镇水岸华庭小区物业公司称,现有正常居住业主约140户,尚有42户正常居住业主未缴纳供暖费,这些业主选择利用传热特性享受其他已缴费业主的供暖,涉嫌侵犯已供暖用户的财产权。
该物业表示,为保证已缴纳业主的正常供暖,决定对正常居住但未缴纳取暖费的业主采取限制水、电充值和使用。
针对长时间(半年内未充值水、电费)未居住的空置房业主,收取500元管道维护费,不缴纳的业主后期开暖也得补交,否则不通暖。
物业公司对正常居住但未缴纳取暖费的业主采取限制水、电充值行为,显然是违规的,法律有明确规定。向空置房业主收取管道维护费(俗称“蹭暖费”)让人很不理解。开不开暖气,是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强行收费,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需要供暖服务,物业公司无权在消费者没有接受供暖的情况下,强制要求消费者缴纳该笔费用。
但也有观点认为,蹭暖也违法。根据我国法律及有关规定,住房是公民的合法财产,享有合法的支配和使用权利。那些不购买供暖服务,而是向邻居或小区其他用户接受供暖的“取暖者”,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蹭暖行为还严重扰乱了供暖秩序,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居住权益,涉嫌盗窃和侵占公物,严重者可受到法律制裁。
邹平长山镇一小区业主吐槽
收取“蹭暖费”情况在邹平长山等乡镇很普遍,隔壁的淄博市周村就很少出现这种现象。而且乡镇上这些小区供暖也并非24小时,是选择性时间供暖,且供暖效果不佳,这也是很多业主不交取暖费的原因之一。
邹平明集镇一小区业主群内吐槽
(来源:滨州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