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崇州市大型犬撕咬2岁半女童事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对于养大型犬、烈性犬,济南市也早有明确处罚规定。
济南市明文规定相关区域内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自2021年9月1号开始,《济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作了部分修改并开始正式施行,条例中对济南市重点养犬管理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分,并更新了56种禁养犬名单。对禁养的烈性犬种、大型犬标准做了详细的说明,也公布了市民应该遵守的文明养犬行为规范,对违法养犬以及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
2021年12月14日,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定“肩高大于65厘米、体长大于100厘米”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的大型犬肩高、体长标准。同年审议通过的《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个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多于规定数量的犬只或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在禁止的公共区域范围内养犬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罗威纳犬为济南市明确禁养犬
以上56种烈性犬、危险犬,以及含有上诉血统的杂交犬,也包括经公安机关和畜牧部门按照国际标准鉴定为烈性犬的,都属于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禁止饲养的。当然在一般区域内可以饲养,但是饲养也不得放养,且不得将犬只带入到重点管理区域内。除了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以外,济南市还规定了重点管理区域内,一户只能饲养一只犬,多养一只将处罚一只。
而最近成都崇州市大型犬撕咬两岁半孩童的肇事犬只正是罗威纳犬,这种犬类动作迅猛,气势强悍,公犬的肩高一般在70-90厘米,母犬在65-80厘米,在一般意义上属于大型犬种(一般各地规定肩高60厘米以上算大型犬)。为杜绝犬只伤人的危险发生,济南市明确该犬只为禁养犬。
关于牵绳遛狗的问题,《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戴束项圈、系挂号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1.5米以下的束犬链(绳)牵领携带。对于违反规定的养犬人,将处以警告,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今年上半年,济南市公安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解决涉犬突出问题,今年5月1日到9月底,济南市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违法养犬集中稽查整治专项行动,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涉犬诉求突出、多发的区域进行了梳理,重点整治养犬不办证、不年审,遛狗不栓绳以及违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几类突出问题,防范排除犬只伤人风险。
(来源:本网综合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海报新闻 见习记者/邓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