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山东菏泽巨野县银座超市入职雀巢公司做导购,公司以莫须有的罪名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如下:
我于2010年3月1日在山东菏泽巨野县银座超市入职雀巢公司做导购,2023年2月份,业务突然给我发来自动离职申请书,我没签,随即3月份就开始对我各种找茬,捏造事实说我销量造假,业务一方面让我店外销售,一边又委托第三方给我发书面警告,说系统销量与POS销量不一致。4月1日上午打了上班卡,下午下班就进不去系统了,联系后台管理被告知我被解聘了,在没有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解聘了我。我随即就拨打了广东省的12345,迫于劳动稽查部门的压力,4月4号业务又通知我上班,不承认解聘我的事了。4月16号又开始找茬,说我销量造假。销量是系统扫罐底码产生的,我的销量全部是扫码,哪来的造假?4月25号,我收到了雀巢公司现任的第三方广东电声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也收到了我3月份的工资398.03元的到账信息。3月份,27天出勤,销量超额完成,给我发的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都不够。我查询社保缴纳情况,发现自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未缴纳。在我从事雀巢销售工作的这13年2个月期间,雀巢公司为了逃避责任,频繁的更换第三方,就是让我们受到不平等待遇也找不到说理的地方,任何方式的裁员让员工都得不到任何补偿。广东电声给我们签订的合同上明明写着,带薪年假要在次年的3月31号休完,可我在2月份提出休年假的时候,业务却告知我2月15号之后就不可以休了,合同他们竟敢不履行。
在我入职雀巢的这13年多的时间里,目睹了好几个同事被无故辞退,一分钱的补偿没有,连失业金都不让他们领到。外企在中国,无视中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竟然有这么多的业务和第三方帮着他们为非作歹,祸害自己的同胞,你们还是中国人吗?中国是法治社会,不是无法无天……我把一生中最宝贵的13年多的时间,都奉献给了雀巢公司,到头来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解除劳动关系,这件事给我的身心带来了不可估量的伤害。
我的诉求是:1、补交前期未缴纳的保险;2、2N的赔偿以及3月份非法克扣的我的工资;3、10天的带薪休假以及去年一年的没给任何报酬的法定节假日三薪按我的平均工资支付给我。
(来源:今日头条号素面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