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电子公司老板发现待入职员工身上有文身后表示拒绝录用,此事引发网友争议。5月18日,该老板回应称有文身者可能影响整个厂的风气。
拒用文身员工引质疑
视频显示,在一个厂区内,女老板在询问得知面前两个小伙是新来的后,对他们说:“我们不收有文身的,一个都不可以,先声明一下。”
女老板还表示,“现在有一种时尚贴纸,玩的时候贴在手上,完了再撕下来,这个没问题。但是文身是不可以的,它给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好,要么是社会上混的,要么是不听话的。”
视频中,其中一名小伙的右臂有明显的大片文身。
这段视频也引发争议,有舆论认为文身很常见,女老板的观念过于刻板,其做法涉嫌就业歧视。
也有人力挺女老板:“你有文身的自由,我有拒录的自由。”
老板:洗掉文身依然欢迎
据了解,此事发生在东莞某电子公司,视频中的女子为该公司董事长赵女士。
赵女士告诉记者,前几天她在巡厂时遇到了这两名准备入职的劳务派遣员工,年龄在18岁到20岁。发现他们身上有文身后,她当场就指出来了。
赵女士表示,她的公司主要做电子产品,文身本身并不影响工作。但是,如果一个人有文身,可能影响其他人,甚至影响整个厂的风气。“我们作为一家企业,要对社会负责,对年轻人要教育和引导。”
部分网友认为此举涉嫌就业歧视,对此赵女士予以否认,“我已经告诉了那两个小伙子,把文身洗了我们依然欢迎,他们也答应了。”
记者拨打了东莞市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劳动法并没有明文规定有文身者的就业限制。不过,公司有权按自己的规章制度来选择是否聘用劳动者。
就业歧视还是企业自由?
“拒绝录用有文身员工”的做法并不少见,每被媒体报道一起,均会引发争议。曾有被拒绝录用的文身者表示,“我们真不希望在就业中受到歧视,有文身的不一定是流氓,也有可能是岳飞。”
拒绝录用有文身员工,真的是就业歧视吗?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合法目的和原因,只是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民族、性别、户籍、身体残障状况等,而采取的区别对待、排斥、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没有禁止或限制劳动者进行文身的规定,但我国在服兵役、人民警察内务管理、公务员录用等方面,均有“不得文身”之类规定。在教育领域,虽然没有禁止教师文身的规定,但学校基本是禁止教师有文身的。
这些都传递出一个鲜明导向:劳动者有文身的自由,用人单位也有拒录的自由。
其实,拒绝录用有文身员工,充其量只是招聘限制,并不能与招聘歧视划等号。有文身的人,不一定是坏人,也不必怀疑其工作能力。但站在企业角度看,企业是一个集体,有自己的员工整体形象考量,对员工有自己的形象要求,其实是正常的。毕竟,文身在我国,至今仍是比较小众的亚文化。如果员工的文身在背部、腹部等私密部位,倒也无妨,如果文身处于着装时容易暴露的部位,就要顾及大多数人的感受。
对文身者一旦破例,群起仿效,势必有损企业的形象。尤其是服务行业,要面对的人群很复杂也很庞大,以正规化的管理、蓬勃的正能量,让顾客感觉到安全、文明,这并没有错。
近年来,在我国,文身的社会流行度大大增加,并出现低龄化趋势,日渐成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未成年人文身是“酷一时,痛一生”,因为文身不仅影响未成年人身体健康,使人体抵御各种刺激的能力下降,还可能使其未来在入学、参军、就业等过程中受阻,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社会参与权等。(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