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称,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后续来了!
3月29日,当事人发布视频称劳动仲裁胜诉,已经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裁决书,前公司需要按照规定依法支付双倍赔偿金。
准点下班被开除引发众议,3月2日,上海一位王女士发视频表示,自己在试用期第三天被辞退,老板给出的理由是前一天下班时间太早。
根据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9点30分到18点30分。在试用期第二天,王女士于18点33分在公司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没有的话我先溜咯”,见领导没有回复,她就自行决定下班。次日一早,领导向她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无故顶撞上司,工作(不)主动及工作纪律差,不以公司利益为首”为由将她解职。
老板称自己未回消息便不能走,王女士认为既然老板没回复,正点下班理所当然,并不是自己的问题,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此视频引发众多网友讨论,多数网友认为准点下班天经地义并质疑公司未遵循《劳动法》,也有网友认为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
政协委员蒋胜男发声,监督落实八小时工作制,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采访中提出,加强对“八小时工作制”的监督管理。蒋胜男表示,“八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存在违反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广大劳动者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
“有员工每天要工作超过12小时,甚至达到16小时以上”,她认为超时工作、无偿加班、“996”等问题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对此,她提出要充分落实八小时工作制,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来源:央视网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