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在城市道路以外公共区域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或私自设置停车场及停车泊位的,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公共区域内,根据《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城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查处。(来源:齐鲁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