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机构,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应该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依法办事。
近期,一张短信截图流传到网络,短信内容为“过了30号我们就不负责任了”“一星期内断水断电断路”,备注名称为马蹄峪村委。
马蹄峪村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下港镇。马蹄峪社区为“马蹄峪生态民俗村”开发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当年64户会员以旅游项目入会的形式加入马蹄峪村委下属的凤凰旅游合作社,成为合作社会员,缴纳了数十万或近百万的会费,取得了在马蹄峪社区房屋的使用经营权。
村里通知:一星期内断水断电断路
2022年11月中旬起,马蹄峪社区会员开始被马蹄峪村村委及镇领导约谈,要求清退会员,关闭马蹄峪社区。开头的“一星期内断水断电断路”的短信,就是这一时间段马蹄峪村委向数十位合作社会员发送的。
2022年底,村委赶走了物业,强行拆除门卫室大门控制器,强行关闭了门口监控。切断了小区的供水,致使常住小区的几位老同志,近2个月了,只能天天去外面到村民那里提水吃用。
2023年1月9日下午2点左右,村委又带人强行把小区大门上锁关闭,业户无法出入,只能报警110,才把大门打开。
1月30日,又带人私自拆开小区电力公共配电设施,断掉各户电源,业户只能投诉到电业部门,经电业维修,才得以重新恢复供电。
2月1日,又带人以迎接新任市长来检查验收为名,私自翻墙入户,撕毁各户张贴的春联。
2月6日,再次带人用铁皮墙将小区大门封死,业户只能爬梯子翻墙才能出入小区,还再次断掉了小区电源。
2月10日,整个社区停水停电。业户找到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回复是镇里要求停电的,有事找镇里。
被驱离的会员不禁要问,你们的所作所为于法有据吗?谁赋予了你们断水、断电、胁迫威胁广大群众的权力?
关于马蹄峪社区
马蹄峪社区项目是2012年经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12]90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2012年度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批复》建设的,该项目审批用途为农村社区建设。
当年,马蹄峪村委成立了旅游公司,通过宣传推介吸引广大会员入驻。会员把钱交给村里,村里用会员的资金发展生产经营,对村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会员合同》里明确约定合作社是以“会员制为基本运作模式”,符合当时国家已经出台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的要求。就当下看,2021年7月8号文旅部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整村连片发展乡村民宿。鼓励城镇居民等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乡村民宿经营”。国家的政策明确鼓励农村房屋院落出租,用以民宿旅游经营、市民养老。
旅游合作社会员对未来有着美好憧憬。2013年岱岳区被纳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名单”,马蹄峪生态民俗村名列其18个乡村旅游点之一。“马蹄峪生态民俗村”也曾是岱岳区政府实施“一村一品”工程的代表。经过10几年的各家各户投入维护,硬件条件逐渐成熟,稍加改造便可以旅游待客、特色休闲之用,开辟诸如咖啡吧、书吧、茶室等等,帮助当地村民增加创收之路,实现双赢。
会员的损失该怎么办?
入驻十年来,合作社会员除了向村里缴纳数十万或上百万的会费之外,还投入了巨资对取得经营权的的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有的会员投入甚至达到数百万。
首先,会员认为会员有与村委会平等对话的权力。断水断电断路,威胁强迫的做法是违法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其次,上百万巨额装修、维护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是直接损失,村里、镇里领导不应该看不到,后续的经营损失和有合同约定,村里、镇里领导也应该重视。
还有,数月来个别干部的极端做法对广大会员心理伤害极大,有损基层干部在广大群众中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坏,上级领导应该重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不能成为空话。(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