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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汶上县南站街道刘许铺村村委书记于2023年1月9日20点28分在刘铺便民二群发布不按时交缴纳垃圾费的,除上黑红榜外,村里不提供任何业务服务!村书记这样说是否涉嫌违纪违法?
这样说真的合适吗?有部分村民为什么不缴纳卫生费他心知肚明,去年村民们缴纳垃圾费后不及时清运垃圾有些路不清扫。
收费为什么那么积极?是否应该把那段时间没有清扫的费用返还?或者推到下一年使用。
村里还有好几年没有回家的还在收取卫生费,他们没有产生垃圾还要缴费吗?
汶上县政府回复:
尊敬的问政人,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由南站街道答复如下:1、2023年1月9日,村书记在村内便民群中发布通知,是村委研究的收款方案,目的是督促不自觉缴纳卫生费的村民按政府要求积极交纳,并没有对任何人上黑红榜,也没有停办任何人的业务。经过村民反应后,村内工作人员也认为此言行不甚妥当,在今后的工作中会采取更合适的方式,避免出现不当言行。
2、根据村民所说垃圾清运不及时和有些道路不清扫问题,垃圾清运因疫情防控不可抗因素,在2022年封控期间可能存在未能及时清运的情况,解除封控后,村里也在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垃圾清理,此后的清运工作一直正常进行。村内主要道路每天都在清扫,背街小巷巡回清扫,不存在不清扫问题。
3、保洁人员一直都在正常保洁,目前村内收取的保洁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根据2018年10月22日《汶上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三条规定,各乡镇街道保洁费按照每人每月3元收取。
4、凡南站辖区居民,享受所在村村民待遇的,虽有部分村民不在村内长期居住,根据村规民约,作为每一位村集体组织成员,均有义务缴纳卫生费。
感谢您对家乡建设的关注,希望我们的答复能达到您的满意。
(来源:微博@济宁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