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民反映济南洪家楼街道海蔚广场小区至今未安装电动车车棚导致充电不便,希望尽快为小区居民们配备电动车车棚。
就此问题,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因海蔚广场小区建设比较特殊,属于空中花园式小区,小区的一楼相当于离地面建设楼层的3楼,通过斜坡到达正常道路路面坡度较大,非机动车辆通过斜坡骑行进出小区,容易引起安全事故,所以海蔚广场小区内部不适合建设车棚。
2、现在海蔚广场小区西侧1处非机动车停放区产权归海蔚置业所有,海蔚置业暂未同意在此处建设车棚,海蔚置业对于自由产权享有处置权,其它人员无权要求在未经产权人同意情况下强制建设车棚;另北侧2处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属于沿路停放,停放区域属于绿化建设区域,不允许规划建设车棚。来电人可以根据自己需要购买电动车遮雨罩,对电动车起到一个基础防护。
3、海蔚广场小区西门大约有100辆左右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并且配备35个充电口;海蔚广场小区2号楼北侧与花洪路交界处可停放非机动车辆,并且配备30个充电口;海蔚广场小区1号楼北侧公厕位置可停放非机动车辆,并且配备45个充电口;另海蔚广场小区1号楼北侧与花洪路交界公厕处可停放非机动车辆、天天淘宝街东门两侧、花洪路北侧和洪楼西路82-1东侧均可停放非机动车辆。(来源:一點資訊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