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济南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
据悉,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调整后,济南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5元,为每人每月175元;75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为每人每月1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系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调整是制度实施以来,济南市第11次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惠及全市106.1万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目前,各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正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近年来,济南市不断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实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2元的年限基础养老金,因此,长缴多得;选择较高档次进行个人缴费,相应政府缴费补贴就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就越大,因此,多缴多得。(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