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就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志刚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
品牌:圆通
二、案由
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
三、主要事实
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涉嫌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济南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2年08月23日(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