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所设置的停车位明明是供残障人士使用的,小区物业怎么就把它当成普通人所使用的临时停车位呢?”
近日,当王先生将车子停在残障人士专用的无障碍停车位时却遭到那鲁湾公寓物业工作人员驱赶,“这是临时停车位,不可以长时间在这里停车!”这件事使得作为残障人士的王先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涉事单位隆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却告诉记者,小区内残障人士车位就是临时车位。目前,青岛交管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
那鲁湾公寓特殊车位拒残障人士使用
36岁的王先生是残障人士,停车时一般会将车子停在残障人士专用停车位,这不但可以方便自己上下车,而且有效避免影响交通秩序。去年12月15日,王先生在胶南那鲁湾公寓租了一套房子,谁知没住几天却因停车问题遭小区物业人员“驱赶”。
王先生告诉记者,日前,他将机动车停在楼下残障人士专用停车位,准备起身离开时,看见在远处跑来几名物业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后便要求他将车开走。王先生认为自己把车子停在残障人士专用车位,对方没理由把他赶走。王先生边解释边向对方出具了自己所获得的残障人士独有的c5驾照。不曾想,物业对此并不买账,当场告诉王先生:
“反正这就是临时停车位,你把车赶紧开走就行了。”
业主看对方态度强硬,自己又行动不便,为避免出现严重后果,便当场驶离了现场。
王先生说,相比于普通车位,残障人士专用停车位稍宽,一侧划有黄色网格线,车位内还施划有残障人士轮椅图案。
“残障人士车位会比普通车位大,目的就是以供轮椅停放,否则就会出现轮椅下不了车的情况,如果我们不停在专用车位会非常不方便。”
“算算我开车也有好几年了,只要开车出行一般都会将车停在残障人士停车位,他们负责人看完我的驾照以后也都会允许我停。”
让王先生疑惑的是,为何单单那鲁湾公寓的物业就不让他使用呢?
并且,王先生告诉记者,日前,那鲁湾公寓的物业工程队将无障碍车位泼上了黄色油漆,并将其涂改成临时停车位。
隆和物业认为专用车位就是临时车位
“我们现在这个残障人士车位就是临时车位,这事已经跟王先生说了很多次了,不能长时间停车。我们一直想让他停到附近的收费停车场可是他不听。”
隆和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住的是公寓酒店,实际上并没有自己的停车位,再加上小区内部停车位都已经出租或者售卖,所以一旦王先生长时间在临时车位停车,会影响小区内正常通行。
残障人士专用停车位的出现,为残障人士创造了无障碍的良好交通环境。记者经查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获悉,普通机动车不能在这种泊位中停靠,如果交警发现有占用无障碍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将对其按照乱停车进行处罚。
对于普通人将车停在残障人士专用停车位上,那物业方面又是怎么看的呢?“王先生所停的那个停车位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临时停车位,只要不是长时间泊车,谁都可以停放车辆。”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也明确指出,每一座公共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车位数量应不少于总停车数的2%,且至少应有1个无障碍停车位。同时要设在通行方便、行走距离路线最短的停车位,且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米的通道,供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口。地面还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当提到以上种种标准时,隆和物业方面则对记者表示,“不清楚。”
青岛交管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
青岛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说,“残障人士专用停车位实际上就是平常人们常说的无障碍专用车位。规划一个车位其实很简单,但却难在管理,真希望我们也能够按规定设置车位,也能够有法规去约束。”他说,不仅是残障人士专用停车位,还有许多残障人士无障碍设施都需要到位的管理。此外,各方要加强残障人士设施的推广宣传甚至法规管理,比如,对强行占用残障人士车位的车主进行处罚。当然,市民也要加强道德修养,加强自我约束。
青岛市黄岛区灵海派出所一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收到王先生报警后就及时对此事进行了跟进,也对这件事作了一个整体了解,目前正在积极促使双方协协商,“王先生所反映的这件事,实际上我们派出所并不是主管部门,不过我们已经将案件反馈至了交管部门,现在正在等他们出具一个处理方案。”对于此事,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综合信网、爱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