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司法案件显示,2025年3月5日,山东德武防护工程有限公司被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鲁0103执1687号],执行标的2698434元。
天眼查法律诉讼还显示,2025年2月24日,山东德武防护工程有限公司被武城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5)鲁1428执439号],执行标的1272042元。2024年10月24日,山东德武防护工程有限公司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0116执26674号],执行标的2758145元。2024年9月27日,山东德武防护工程有限公司被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鲁0113执4014号],执行标的55517元。2024年8月26日,山东德武防护工程有限公司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0116执21233号],执行标的863530元。2024年3月19日,山东德武防护工程有限公司被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苏1302执1540号],执行标的1206038元。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另有多起被告案件,遍及天津、山东多地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德武防护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邢洪蕾,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三八南路西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防防护设备、防化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在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服装、中央空调、净化空调设备及末端配套产品、水箱、玻璃钢系列产品、消防防火产品(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消防排烟风机)加工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道工程、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等。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