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高控股旗下山高新能源集团投资建设的菏泽市牡丹区212.5MW风电项目成功取得核准批复,成为山东省“十四五”第二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中首个取得核准批复的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5.3亿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4万吨,将产生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近年来,山东高速集团坚持加快培育新能源产业,积极参与山东省“十四五”第一、二批集中式陆上风电、第一批分散式风电项目竞配,累计取得931.25MW风电项目指标。其中,在第二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中,菏泽市牡丹区212.5MW、潍坊市昌乐县162.5MW两个项目均已完成投资协议签订,牡丹区项目率先取得核准批复;此外,集团去年获取的菏泽381.25MW风电项目,于12月10日顺利实现首台混塔风机基础浇筑,创山东省同批次陆上风电建设多项第一。
下一步,山东高速集团将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各项目早日开工、早日发电,为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山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