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云鼎科技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张虹、郭长洲、李清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2015年10月,云鼎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控股滨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力之源”),持股比例70%。2020年力之源被置出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经查,力之源2015年和2016年通过银行票据向销售客户收回货款0.69亿元、0.52亿元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云鼎科技2015年和2016年定期报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山东证监局指出,云鼎科技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张虹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郭长洲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李清华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云鼎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云鼎科技、张虹、郭长洲、李清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对此,云鼎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
梳理发现,2015年,云鼎科技(当时为*ST地矿)通过全资子公司控股滨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之源”),持股比例70%,意在培育新利润增长点。然而,力之源自并入后除首年盈利外,2016至2019年持续亏损。2018年12月,公司宣布拟以不低于500万元转让力之源40%股权,并计划不再将其并表。
尽管*ST地矿在2018年底至2019年初期间积极尝试通过挂牌转让方式剥离力之源的部分股权,但并未成功。2020年3月18日,*ST地矿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挂牌转让滨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2021年5月20日,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用新名称“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山东地矿”变更为“云鼎科技”。
天眼查信息显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3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当前云鼎科技共对外投资了5家企业,其中,2家企业处于注销状态。
官网信息显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山东能源集团旗下专注于信息技术服务和工业智能化应用的A股主板上市公司,致力于为矿山、电力、化工、新能源等行业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是煤炭行业信息技术头部企业、山东省首批网络安全重点企业。
企业经营方面,上半年,云鼎科技实现营业收入6.38亿元,同比增加38.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67.10万元,同比增加113.43%。
(来源:凤凰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