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处以23.333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此外,公司的一名相关负责人马鹏飞因直接管理责任,被额外罚款5.625万元。
据悉,2024年6月7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的执法人员对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硫化二车间西侧擅自增设了3排硫化机,共计90台。
现场观察到前两排硫化机正处于生产状态,而相应的环保设施尚未通过验收。据此,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在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使用了这些主体生产设备,违反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马鹏飞作为90台硫化机的直接主管人员,对这一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目前,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该公司及其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符合规定,防止环境问题的进一步发生。本台将持续关注此事的后续发展。
(来源:今日头条@轮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