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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因虚开超两千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三十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9-14 08: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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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获悉,法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300000元。


法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因虚开超两千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三十万元

信息平台显示,该公司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51份,金额合计21274336.27元,税额合计2765663.73元,价税合计2404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49份,金额合计21290973.54元,税额合计2767826.46元,价税合计240588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 < 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的公告》(2022年第6号)的规定,其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300000元。

法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因虚开超两千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三十万元

调查发现,该公司曾用名济南法诺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1年间,该公司为山东华软金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金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1份,华软金盾已于去年11月份因多项虚开发票行为被认定为偷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罚。

华软金盾曾用名“山东华软金盾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其曾多次用虚开发票虚列成本进行偷税,于2019年2月15日终止挂牌,目前已被列入税收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案件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名单。

公开资料显示,法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等。

(来源:凤凰网山东 云平)


[ 责任编辑:周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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