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平台显示,该公司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51份,金额合计21274336.27元,税额合计2765663.73元,价税合计2404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49份,金额合计21290973.54元,税额合计2767826.46元,价税合计240588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 < 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的公告》(2022年第6号)的规定,其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300000元。
调查发现,该公司曾用名济南法诺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1年间,该公司为山东华软金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金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1份,华软金盾已于去年11月份因多项虚开发票行为被认定为偷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罚。
华软金盾曾用名“山东华软金盾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其曾多次用虚开发票虚列成本进行偷税,于2019年2月15日终止挂牌,目前已被列入税收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案件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名单。
公开资料显示,法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等。
(来源:凤凰网山东 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