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案号(2024)鲁1002执3171号显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四公司”)被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01,628元,此案属于首次执行。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自今年3月始,中建八局四公司分别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等列为被执行人,共计16次,总执行标的84,696,662万。其中,最大执行标的为7月9日案号(2024)辽0103执5427号19,001,684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建筑土木工程公司第四建筑公司),成立于1952年,中国建筑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持股89.8388%,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1612%。
(来源:凤凰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