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显示,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潍焦集团薛城能源公司”)被罚,处罚机关为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潍焦集团薛城能源公司的违法事实如下: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枣)应急罚〔2024〕21号。
对此,枣庄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4号第2档,对其罚款30000元。
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显示,潍焦集团薛城能源公司此前亦收到过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的罚单。违法事实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该公司被责令停止建设、罚款42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在2023年12月22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潍焦集团薛城能源公司总经理助理郎咸波介绍了公司发展情况。郎咸波介绍,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隶属于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薛城化工产业园区,公司占地2000余亩,现有职工1700余人。截至2023年11月份,公司完成销售收入103.12亿元,上缴税金3.73亿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潍焦集团薛城能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明正,大股东为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良玉。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