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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瀚蓝环境子公司瀚蓝济宁被没收违法所得90余万元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8-28 0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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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能源局信用能源网站公示,关于瀚蓝(济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因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08897.68元,不再并处罚款。

因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瀚蓝环境子公司瀚蓝济宁被没收违法所得90余万元

据了解,瀚蓝(济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属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行为。国家能源山东监管办公室据相关法规决定,没收瀚蓝(济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020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违法所得908897.68元,不再并处罚款,责令瀚蓝(济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立即整改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的行为,及时申请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因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瀚蓝环境子公司瀚蓝济宁被没收违法所得90余万元

6月21日,瀚蓝环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瀚蓝(济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济宁”)确认发电收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收到2020年11月至2024年5月的发电电费,合计达到1.326亿元,预计公司当期净利润将增加约1.17亿元,约占2023年公司归母净利润的8.21%。

此前,瀚蓝济宁与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签订了《二期资产转让协议》,收购济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济宁二期项目”)在建资产,并对济宁二期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获得了该项目垃圾发电收入、垃圾处理补贴费及其他收入。

2020年下半年,济宁二期项目投入试运行,2021年1月正式投入运行。但由于发电收入确认存在争议,2020年10月31日以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暂停了对济宁二期项目的电费的支付,导致瀚蓝济宁自2020年11月起未确认发电收入。

因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瀚蓝环境子公司瀚蓝济宁被没收违法所得90余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瀚蓝(济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环境服务产业的上市公司,业务领域涵盖固废处理、能源、供水、排水等,是中国环境企业十强(2023年排名第5位)、连续十年被评为全国固废处理十大影响力企业。截至目前,瀚蓝在国内已为广东、福建、山东16个省、自治区共35个城市提供了优质固废处理服务。

(来源:大众新闻)


[ 责任编辑:李建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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