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半年,这一事件持续发酵。截至目前,多家银行已将天恒新材诉诸法庭。实控人长时间的失联以及机构们的“反击”,意味着这场IPO对赌或以失败告终。事件中,山东知名投资企业鲁信资本、淄博高新创投相继“踩雷”。
失联持续发酵
今年2月28日,天恒新材公告称,无法与王波、刘玲,王新、王克记取得联系,其与公司处于失联状态,公司董事会处于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状态。
至此,天恒新材实控人失联“浮出水面”。记者梳理发现,王波为天恒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刘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王新为公司董事,王克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其中,王波与刘玲为夫妻关系,王波与王克记为父子关系,王波与王新为兄弟关系。
就在近日,天恒新材再次公告称,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王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给予天恒新材、王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由此可见,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为此,天恒新材也多次作出提醒。
天恒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片材、塑料薄膜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性价比高的产品。记者查询到,其公布的2023年半年报显示,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万元,同比下滑18.15%。
多家银行诉诸法庭
就在天恒新材实控人失联后,相关银行已经采取行动。
天恒新材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截至2024年2月26日,被申请冻结总额2190多万元,但其8个银行账户余额总计3.19万元。
涉及的银行账号包括中国工商银行高青支行、中国邮政银行高青县支行、中国银行淄博新村西路支行、齐商银行高青支行、兴业银行淄博分行等。
今年5月,高青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判决天恒新材偿还中国邮政银行高青县支行借款本金1500万元,利息5625元。
中国邮政银行高青县支行只是其中一方。梳理天恒新材以往公告,就会发现,其频繁向银行贷款,并通过股权质押获取资金。
2023年11月20日,天恒新材分别向中国银行淄博张店支行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700万元。此外,天恒新材还分别向兴业银行和山东农村商业银行高青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分别为990万元和500万元。
在实控人失联后,相关银行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兴业银行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遂向天恒新材发出债务违约的通知书。通知内容显示,在此之前,两家银行已分别向天恒新材发放了990万元和700万元贷款。
天恒新材2023年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其短期借款 5702.40万元,占总资产的18.15%;长期借款1725万元,占总资产的5.49%。
多个资本方“踩雷”
不仅是银行,多个资本方也在此事件中“踩雷”。在天恒新材尝试IPO的道路上,山东多家知名投资企业参与其中,这包括了鲁信资本、淄博高新创投,两家企业均为国企背景。
鲁信资本的合伙人包括鲁信创投、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一众省属国企;淄博高新创投第一大股东为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鲁信创投全资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控人为淄博市财政局。
两家企业对天恒新材的投资都高达千万以上。天恒新材2020年8月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6年8月,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至4439万元,认购价为5元/股。其中,鲁信资本认购599.00万股,淄博高新创投认购400.00万股;2018年12月1日,王波与鲁信资本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将120万股作为补偿无偿转让给后者;王波与淄博高新创投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80万股作为补偿无偿转让给淄博高新创投。
值得关注的是,天恒新材实控人还与上述资本方签署了对赌协议。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一份《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描述,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权转让限制,在目标公司(指“天恒新材”)首次发行股票IPO(含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上市并可交易前,除非投资方(指“鲁信资本”、“淄博高新创投”)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指“王波”,下同)在目标公司必须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但因目标公司增发导致乙方丧失实际控制人地位的除外;在目标公司首次发行股票IPO上市并可交易之前,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第三方,为正常业务融资而提供的质押担保除外。
如今,随着实控人长达半年的失联,这场IPO对赌很可能走向失败。
5月24日,作为对淄博高新创投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淄博齐鲁创投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天恒新材偿还借款本金1210万元及利息,对王波、刘玲提供的质押财产(天恒新材230万股股份)经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诉讼请求的630万元本息范围内优先受偿等。
在众多机构起诉后,天恒新材的发展或更加步履维艰,实控人的长时间失联将给企业带来难以想象的沉重打击。
(来源:凤凰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