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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双降!德华安顾发布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俩指标均不及均值,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罚

来源: 文化视界 2024-08-16 10: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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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安顾”)发布的2024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虽然该公司上半年实现扭亏为盈,但其核心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双下降,核心偿付能力溢额和年度累计现金流为负。此外,临沂中心支公司和潍坊市坊子支公司因违规被罚,聊城市高唐支公司和淄博中心支公司博山营销服务部被裁撤。

最近两次风险综合评级均为B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性的核心指标。偿付能力充足率越高,代表险企的资本越雄厚,兑付保单负债的能力越强,抗风险能力也越强。德华安顾2024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本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下降约4.41%,为98.67%,本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下降约8.28%,为156.33%。据媒体统计,截至8月5日,已有62家寿险公司披露了2024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62家寿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为235.2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为289.72%,德华安顾上述俩指标均不及均值。

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双下降的原因,德华安顾在报告中表示,主要原因为:1、本季度总的量化风险最低资本增加5725万(考虑风险分散效应以及损失吸收效应);2、实际资本增加约4632万,其中,亏损约3915万,偿二代准备金较2024年第1季度增加释放约2245万,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实际资本6350万,非认可资产增加导致实际资本减少48万等。

另据报告,德华安顾在最近两次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中,公司均被评定为B类;德华安顾的核心偿付能力溢额为负值。核心偿付能力溢额是指保险公司的可变现价值与负债之间的差额,即保险公司的资产能够满足其负债需要的程度。

德华安顾2024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季度其投资收益率为0.86%,2季度综合投资收益率为2.01%。而其近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4.03%,近三年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为4.11%,挣钱能力下降。

据德华安顾人寿官网介绍,该公司是全国性寿险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3年7月22日成立,并于当年9月5日正式开业运营,总部设在济南,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山东的全国性寿险法人机构,目前已在全国开设5家分公司、30家中心支公司和101家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总经理存在“超期服役”现象

德华安顾2024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殷晓松自2014年4月起担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4]350号,自2023年4月起兼任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截至目前,殷晓松的履职期限已超过10年,存在超期服役现象。

2019年12月,原国家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区分银行保险机构员工中的关键人员和普通员工,对关键人员实行业务回避和任职回避的双重管理。《意见》对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作出了轮岗要求,对于在业务运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和重点业务岗位员工,严格实行轮岗,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年度累计现金流为-1188万元

德华安顾2024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报告期内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2.35亿元,较去年同期11.17亿元增长10.63%;实现净利润468.57万元,较去年同期-9190.01万元成功扭亏为盈。

另据报告,截至2024年2季度末,公司年度累计净现金流为-1188万元,累计净现金流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高于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

另外,近期德华安顾一支公司一营业部遭撤销。7月16日,德华安顾人寿在官网发布公告称,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撤销该公司聊城市高唐支公司和淄博中心支公司博山营销服务部,并缴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俩支公司因欺骗诱导投保人被罚

据德华安顾2024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有俩支公司因为违法违规被处罚。

7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临金罚决字〔2024〕7号)显示,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同时,时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培训部经理贾彦红,时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波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分别被警告并罚款0.4万元和4万元。

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金罚决字〔2024〕16号)显示,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支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并且诱导投保人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被罚款10万元。同时,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金罚决字〔2024〕17号、潍金罚决字〔2024〕18号显示,相关负责人孙桂莲、张亚男,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梳理发现,此前,德华安顾曾多次因欺骗诱导投保人等被处罚。

2023年2月,原山东银保监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编制虚假的财务资料,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被罚款17万元。

2021年12月下旬,原烟台银保监分局和原日照银保监分局分别对德华安顾人寿烟台中心支公司和日照中心支公司开出罚单。其中(烟银保监罚决字〔2021〕64号)文件显示,德华安顾人寿烟台中心支公司因存欺骗投保人问题以及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罚款10万元;(日银保监罚决字〔2021〕30号)文件显示,德华安顾人寿日照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唆使、诱导保险从业人员违背诚信义务行为等,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1.5万元。

2020年1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显示,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被罚款9万元。

核心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双降!德华安顾发布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俩指标均不及均值,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罚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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